违规处理决定

2018-04-19 09:16:33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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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123届广交会展位使用联合检查组现场检查认定,佛山市盈卓贸易有限公司(广交会编码270J952,家用电器展区,展位号1.2I04)、广东省出版进出口公司(广交会编码270B035,家用电器展区,展位号5.2H28)、广州市对外贸易白云有限公司(广交会编码280C029,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展区展位号8.0G31-32,工具展区展位号14.3C32)、辽宁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交会编码060B093,建筑及装饰材料展区,展位号9.2B18-19)、瑞丽市帝勋商贸有限公司(广交会编码340B117,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展区,展位号4.1I06-07)、瑞丽市珈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广交会编码340B097,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展区,展位号4.1B01-02)、云南互惠贸易有限公司(广交会编码340C150,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展区,展位号5.2E29-30)违规使用展位。现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及《关于加强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贸促函〔2013〕173号)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取消上述公司从下届起连续4届在违规所属展区的参展资格;相应扣减广东交易团、广州交易团、辽宁交易团、云南交易团的一般性展位基数;取消上述交易团获得当届组展表彰对象的资格。

经第123届广交会展位使用联合检查组现场检查认定,河北吉恒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交会编码030I582,建筑及装饰材料展区,展位号11.2B35-36,11.2C12-13)违规使用展位。现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取消该公司从下届起连续15届在违规所属展区品牌展位的参展资格,并取消其相应届数内在违规所属展区品牌展位的评选资格。

以上处理结果在《广交会通讯》上通报。

(大会业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