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财产一揽子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2008-07-24 09:08:53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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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现对财产一揽子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欢迎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提交投标申请文件。现将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财产一揽子保险服务
  二、招标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联系人:唐纯红   联系电话:26080612    传真:86669077
  三、招标编号:[2008]贸企招字第96号
  四、本项目确定1个中标人。
  五、财产保险地点:广州市流花路117号、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80号
  六、招标内容: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财产一揽子保险服务(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物资、展样品、公众责任险、停车场责任险),保险总金额为688,740万元(详见附件1:标的要求)
  七、预计保险费用:264万元
  八、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8年7月24日至2008年7月30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十、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流花路117号18号馆415房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详见附件2:资格预审文件)
  2.若经资格预审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8名(包括8名),招标单位将择优选定7名作为正式投标人;
  3.若经资格预审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名少于8名,则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4.若经资格预审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名,招标失败。
  5.资审由招标人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9人,负责资格预审并编制审查报告。
  十二、报名条件:
  1.投标人应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备能力和资格承保本招标文件所述保险的保险公司。
  2.保险主体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实力雄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信誉。
  3.在广州市有固定经营场所且连续经营满四年的省级或市级分公司。
  4.投标人自2005年1月—2007年12月完成了类似本保险规模的保险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取得该项目的其他证明等。
  5.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公告或认可的2007年度产险保费规模达到4亿元人民币以上。
  6.投标人3年内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因此受到主管部门的重大处罚。
  7.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保监局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关联方关系保险公司同时报名和投标。
  十三、本项目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中标人不得擅自将标的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保险公司。
  十五、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3《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网站(网址:http://www.cantonfair.org.cn/)、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址:http://www.cftc.or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将同时在上述两个网站发布,并以这两个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