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电脑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08-03-13 09:06:28
原创
2956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现就电脑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实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电脑采购及相关服务
  二、 招标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三、 项目划分:设6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标段1:联想电脑66台;
  标段2:ThinkPad电脑(服务器)6台;
  标段3:索尼电脑2台;
  标段4:HP电脑(服务器)5台;
  标段5:七喜电脑20台;
  标段6:五舟电脑(服务器)1台。
  四、预计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及地点。
  1.预计数量
  1.1预计数量:电脑100台
  1.2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二
  2.交货时间:2008年4月初
  3.交货地点:广州市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和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琶洲展馆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六、本项目设最高报价值。
  七、预计采购金额:770,000元。
  八、报名及提交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 3月13日至2008年3月18日。
  上午9:30—11:30   下午:2:30—5: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
  八、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流花路117号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18号楼408室。联系人:王先生、何先生。联系电话:020-26080608、26080450。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段电脑品牌的代理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市区有工商注册登记的服务机构。
  4、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招标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5、本次项目设备的性能必须达到或超过附件二中所列技术指标。
  6、售后服务承诺。
  (1)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供货,并按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2)保修期限:免费保修三年(不收服务费、维修费和配件费)。
  (3)保修期内设备发生故障,供应商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否则,应提供同一品牌配置的设备供招标人使用,直至设备维修好。
  7、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项目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没有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
  9、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违规投标等不良记录而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停止投标资格的处罚并且处于处罚期内;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质量问题;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关联方关系企业同时报名和投标。
  十、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十一、中标人不得擅自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供应。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收到上述资料后,招投标双方代表分别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上签名(按附件一格式填写)。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http://www.cftc.or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本公告与其他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应提交资料一览表.doc
附件二:电脑配置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