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箱(含断路器)项目招标公告

2008-02-14 11:14:03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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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现对2008年度举办展览时使用的电箱(含断路器)实施自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电箱(含断路器)项目                                            
  二、招标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联系人:王先生、郑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020-26081572、26080508             
  三、项目划分:不设包,确定一个中标人。
  四、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及地点:
  1.采购数量、规格:详见附件三。
  2.交货时间及地点:
  在本年度预计采购数量内,按招标人提前通知的时间分批交货,交货地点为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和广州市流花路117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流花路展馆指定仓库。
  五、标的要求:详见附件四。  
  六、预计采购金额:396万元,为电箱(含断路器)项目的预计采购金额。
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也将作为招标人琶洲展馆配套设施项目同类品种的采购价格。但目前招标人琶洲展馆配套设施项目所需品种、数量暂未明确,届时明确以后,将按本次中标价格由本标的中标人供应。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08年2月14日----2008年2月21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广州市流花路117号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展会服务部317室。
  十、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样板必须合格,且必须能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2.资质证明文件:
  2.1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电箱制造商(本注册资金不接受投标申请人所属集团公司的注册资金)。
  2.2从2005年1月至今须具有至少一个类似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或以上的已完成的且使用正常的供货业绩(本业绩不接受投标申请人所属集团公司的业绩)。须有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使用证明,应包括项目名称、使用地点和规模、项目业主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等内容。
  2.3提供与标的有关的CCC认证和省、市质监部门核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4提供断路器的授权经销书或销售证明文件。
  2.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或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5.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7.本项目不接受贸易商报名;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关联方关系企业同时报名和投标。
  十一、本项目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二、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办法。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而少于等于9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名时,随机抽取9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资审由招标人组成资格评审委员会7人,负责资格预审及随机抽取正式投标人的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十三、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其提供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十四、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
  十五、中标人不得擅自将标的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生产和供应。
  十六、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并同时填写附表,(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署名投诉。
  十八、本公告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http://www.cftc.or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本公告与其他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报名后7天内申请投标人须提供符合附件三《标的技术要求》的标摊挂箱(含配置)样板1个。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200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