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二期展馆展厅洽谈桌椅采购招标邀请公告
- 2007-12-26 10:18:31
-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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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现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二期展馆展厅洽谈桌椅项目实施自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二期展馆展厅洽谈桌椅项目
二、招标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三、交货数量、时间及时地点:分批交货。首批交货数量及时间:洽谈桌4000张、洽谈椅16000张,交货时间为2008年2月底之前;第二批交货时间及数量:洽谈桌2500张、洽谈椅10000张,预计交货时间为2008年7、8月份,交货地点分别为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二期展馆及二期配套展馆。
四、标的制作技术要求及图片:详见附件二。有关说明如下:
⒈招标人已确定桌椅款式,投标人须对确定的洽谈桌椅款式深化设计并制作样板供招标人确定,样板符合招标人技术要求的才邀请作为投标单位。投标申请人必须现场考察实物,根据实物款式深化设计。
⒉深化设计后送样的同时(送样时间待定),必须提供桌椅样板的图纸、技术指标说明书等,包括使用的制作材料、材料规格、生产流程及加工工艺等详细资料。
五、标段划分:
共设2个标段,分别为展厅洽谈桌(标段1)、展厅洽谈椅(标段2)。申请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实力选择标段报名。
六、预计采购金额:标段1:227万元。标段2:312万元。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八、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 1月 2日 — 2008年 1月 3日
上午:9:30 —11:30 下午:14:30 — 17: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市流花路117号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展会服务部317室。
联系人:王先生、郑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020-26081572、26080508
传真:020-86663635
十、合格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⒈样板按附件二《标的技术要求》制作,并经招标人检验确认为合格。
⒉资质证证明文件:
2.1)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办公、民用家具或展览器材制造商(本注册资金不接受投标申请人所属集团公司的注册资金)。
2.2)必须取得有效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书。
2.3)从2005年1月至今须具有至少一个类似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或以上的已完成的且使用正常的供货业绩(本业绩不接受投标申请人所属集团公司的业绩)。须有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使用证明,应包括项目名称、使用地点和规模、项目业主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等内容。
2.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或售后服务体系。
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⒋投标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⒌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⒍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⒎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本项目各标段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二、本项目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
十三、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十四、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
十五、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2 份, 1 份正本 1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网址:http://www.cftc.org.cn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本公告与其他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2007年 12月 26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应提交资料一览表.doc
附件二:
标的技术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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