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得损坏或拆改展馆固定设施,不得在摊位展板、展馆门、窗、柱子及地面打钉或凿洞;如有违反,参展商须视损坏程度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不得在展馆的门、窗、柱子上张贴或悬挂宣传资料或其它物品。如确须在上述设施上张贴宣传资料等,须事先向现场服务一条龙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及一定金额的清理押金后方可张贴。展会结束后应负责清理干净后退回清理押金,否则,我展馆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未经批准擅自张贴者,我展馆将强行清理,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