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理事长致辞
主任致辞
理事会简介
中心简介
领导班子
发展历程
机构设置
企业形象
 
展览资讯
展望
 
 
琵洲展馆
流花路展馆
 
 
广告
旅游
酒店
进出口贸易
物业管理
三千尺水业
 
 
合作伙伴
商会服务
 
 
交通指引
宾馆酒店
商务旅游
商务须知
实用链接
 
广交会
国内展
出国展
展览特装
展览排期
 
琶洲展馆
·展馆介绍
·组展指引
·参展指引
·参观指引
流花路展馆
首页 / 展馆经营 / 琶洲展馆组展指引  

     展览办展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经展场经营部销售科核查合格后,方能签订展览展场使用合同:
1、在签约前办展单位须提供合法的展览项目批文、主办单位营业执照等资料,并签订展场使用合同确认书,确认有关事项。
2、签约时办展单位和我中心(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有直接签署权,非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合法代理人的身份签字;合同正本及附件共一式两份,双方在约尾处签字盖章,并加盖合同骑缝章。
3、领取所使用区域的展馆展场平面图及参展商、参观商报到点位置图。
4、领取《展场管理使用指引》以及有关指导性资料。

 

返回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版权信息 | 人事招聘 | 网站链接
COPYRIGHT © 2006 WWW.CFTC.ORG.CN .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