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租场地:
办展单位如需增租场地,须事先向展场经营部销售科咨询并递交增租场地申请表,经我方同意后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退租场地:
办展单位如需退租场地,须向展场经营部销售科递交退场申请表并注明退场原因及退场位置,经我方同意后,办展单位须按合同规定支付退场赔偿费。
变更使用场地:
办展单位如需变更使用场地,须向展场经营部销售科递交变更场地申请表并说明原因,经我方同意后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未经展场经营部书面同意,组展单位不得使用所租用区域以外的所有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