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多边贸易体制 积极应对贸易摩擦

2019-10-24 14:33:42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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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 霍建国

世界贸易组织(WTO)作为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组织和法律框架主体,为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贸易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WTO确立的多边贸易规则是全球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制度保障,也是经济全球化的法律和组织保障,这是任何国际机构和区域经济贸易组织无法替代的。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国际市场竞争的日益复杂以及新的贸易方式的出现,特别是以美国为首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的上升,多边贸易体制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压力,针对WTO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

我们注意到针对WTO改革的热议主要来自发达国家经济体,特朗普政府上台后曾公开表明了对WTO的不满,质疑WTO上诉机构的有效性以及对美国存在的不公平裁决。尤其是美国对WTO上诉机构成员任命的杯葛使得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面临停摆的危险。作为“皇冠上的明珠”,争端解决机制如果全面瓦解,这对国际经济贸易治理和WTO的权威将会是一个巨大的影响和冲击。同时美国还指责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利用WTO给予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获取不公平竞争优势,推动中国等成员尽快从发展中成员资格中“毕业”。美国所采取的一系列违背多边贸易规则的单边主义做法和错误行为,进一步加剧了针对WTO改革的紧迫性。目前对于推进WTO改革已形成相当的共识,可以说是众望所归,势在必行。

然而,WTO成员在改革问题上既有共同利益诉求同时也存在着显著分歧,说明WTO改革注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谈判很难在短期内达成一致,改革过程有可能会成为WTO成员长期博弈的舞台。以下几方面动态变化需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一是,上述提到的有关WTO改革的方案大多是发达国家提出的,而印度、南非等重要的新兴经济体对WTO改革至今仍未作出明确的表态。但巴西已正式宣布放弃其在WTO的发展中国家地位,给下一步改革谈判增加了新的变数和难度。目前WTO共有164个成员,其中除OECD成员外,85%是发展中成员,我们坚信缺少发展中国家参与的WTO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虽然当前有关WTO改革的讨论非常热烈,但还未进入正式的谈判环节,依然处于沟通和试探阶段。

二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上诉机构大法官的遴选问题。虽然大多数WTO成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希望保留这一有约束性的争端解决机制和上诉机构的职能,中国和欧盟也已就这一问题提交了联合提案,但目前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依然不够清晰,总之要想通过改革抑制美国单边主义的行为和做法绝非易事。WTO成员可能要做好短期内无上诉机构的思想准备。

三是,在扩展和深化WTO规则改革方面,目前发达国家的诉求虽然立场较为接近,但涉及到具体的领域,如数字贸易、电子商务、投资便利化等新议题,依然是有分歧的。我们认为WTO的改革应分为两个层面展开,一是关于WTO基本原则和职能的讨论,主要目的是加强和完善其职能,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关于相关规则的讨论和完善,特别是如何针对当前贸易发展情况和新的贸易方式等制定一些新的规则,目前看来主要争论仍停留在第一阶段的有关问题方面。

四是,美国已经就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问题散发了一个文件,提交了一个提案,为34个发展中成员的“毕业”设置了4条标准。我们认为多哈回合谈判的初衷是要重点解决发展中国家关注的发展问题,新一轮改革不仅不应该将重点定位在取消发展中国家的差别优惠待遇方面,而应该更加积极地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关注与诉求。显然美国的提案与WTO改革的大方向是相违背的,这将是WTO改革讨论中的一个热点和难点。

鉴于目前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正处于上升阶段,WTO改革又面临艰难的沟通和协调,我们建议外贸企业应高度关注WTO的改革前景,熟悉和了解其改革的方向和可能的结果,积极适应国际贸易规则发展的新趋势,避免在贸易摩擦和争端中处于被动局面,同时企业有何具体诉求应及时、主动向商务部门反映,以争取更好地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