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琶洲展馆A、B区部分围栏制作和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08-09-12 09:54:31
原创
2995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现对广交会琶洲展馆A、B区部分围栏制作和安装工程实施自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交会琶洲展馆A、B区部分围栏制作和安装工程
  二、招标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联系人:曾先生、彭先生   电话:020-89139422、89139428   传真:89139311
  三、本项目确定1个中标人。
  四、标的内容、规模、要求及工期:本项目为钢质围栏制作和安装,围栏采用100*100*5、50*25*2、40*20*2方钢管制作,所有钢件需在工厂加工前进行酸洗除锈,然后热镀锌防锈处理、喷涂一层户外粉后焗漆,颜色为中灰色,每组围栏长3米,高2.2米,款式与已安装的围栏一致,总工程量约2200米,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
  五、预计工程总造价:人民币212万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08 年9月12日至2008年9月17日截止报名。上午:9:30—11:30
  下午:2:30-5:00。每份招标文件收取500元费用。
  八、报名地点: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广交会琶洲展馆B区行政中心A609室)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20万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关联方关系企业同时报名和投标。
  十、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十一、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有效投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署名投诉。
  十三、本公告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ftc.or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该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