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C区家具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2008-07-25 14:19:28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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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决定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C区家具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欢迎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提交投标申请文件。现将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C区家具采购及相关服务
  二、招标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三、招标编号: [2008]贸企招字第103号
  四、工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以南、华南路以东、琶洲塔以西,一、二期展馆南面。
  五、招标内容:琶洲展馆C区家具,包括:会议室桌椅、屏风、接待室沙发茶几、来宾报到台椅、中、西餐厅桌椅、快餐台椅、休闲椅等。
  六、标段划分:分两个标段。A标段为:会议室桌椅、屏风、接待室沙发茶几、来宾报到台椅、中、西餐桌椅等;B标段为:快餐桌椅、休闲椅等。
  七、预计发包价:A标段350万元;B标段300万元。
  八、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对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可中一个标段。评标时若出现某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的综合得分都为第一名时,则该投标人只能在中标价高的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另外的标段将由该标段综合得分紧跟其后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投标申请人须按标段分别提供相应的资审文件。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须对一个标段内所有招标家具及服务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家具及服务进行投标。
  九、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十、交货时间:计划2008年8月10日前开始生产,2008年9月20日前分批到货并完成全部家具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十一、报名条件:
  1.  必须为家具的制造商、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注册资金必须为1000万元或以上(若投标申请人为集团下属公司,不接受所属集团公司的注册资金);
  3.  2005年1月至今须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或以上的已完成的且使用正常的相关家具的供货业绩(若投标申请人为集团下属公司,本业绩不接受投标申请人所属集团公司的业绩),以合同关键页和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
  4.  必须取得有效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书和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包招标中同时投标;
  9.  必须按资格审查和择优文件中的附件六提交投标申请人加工场地、交货期及供货措施、保证金、承诺书和确保符合环保要求的承诺书;
  10.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投标。
  十二、确定正式投标人方式:
  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详见附件:资格审查和择优文件)。
  2.如果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或等于3家、小于或等于9家时,则取全部合格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如果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时,则采取择优的方式选取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如果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参与投标的家具生产厂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3份,1份正本2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间、地点:
  (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间:2008年7月30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6时30分
  (2)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A区6号馆C层02室
  (3)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316296022   传真:(020)86669077
 
     注: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传真的文件及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文件,其中邮件以到达地的邮戳日期为准。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否则无效。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经招标人确定报招标监管部门同意后,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并追究由此引起招标人一切损失及相关影响的责任。招标人视需要,可能实地考核投标人的工厂、工程业绩等,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十五、招标人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后,向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十六、资格预审工作参照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
各种证明资料原件由投标申请人携带至报名地点核对,核对后由投标申请人签字确认,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十七、本次招标的详细信息请查看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http://www.cftc.org.cn)。
 
招标人: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200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