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袋、包装袋、拉伸膜及薄膜项目招标公告

2008-02-14 13:26:39
原创
3108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现对2008年度使用的垃圾袋、包装袋、拉伸膜及薄膜实施自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垃圾袋、包装袋、拉伸膜及薄膜项目                                         
  二、招标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联系人:王先生、郑小姐    联系电话: 020-26081572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020-26080518
  三、标段设置:不设标段,确定一个中标人
  四、预计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及地点:
  1.数量、规格:
序号
标的名称
材料
计量单位
全年预计采购数量
规格
交货时间
1
大黑垃圾袋
PE
26070
107cm×(70+30)cm×8c
在本年度预计采购数量内,按招标人提前通知的时间分批交货。第一批交货时间为2008年3月中旬之前,具体交货品种、数量于中标后确定。
2
大黑垃圾袋
PE
65300
(105+30)cm×135cm
3
大黑垃圾袋
PE
281430
(75+30)cm×135cm
4
大黑垃圾袋
PE
137550
(50+30)cm×90cm
5
大黑垃圾袋
PE
58200
(30+25)cm×66cm
6
小黑垃圾袋
PE
1215400
54cm×(30+16)cm×3c
7
小黑垃圾袋
PE
1500
(30+16)cm×54cm
8
配件包装袋
PE
2000
20cm×30cm×5c
9
薄膜
PE
公斤
38200
厚度5c,宽度3.2m和2.1m,数量各占一半
10
拉伸膜
PE
1110
宽50cm×厚1.7c,净重3公斤/卷
11
胶袋(装雨伞用)
PO
1500
67cm×11cm×3c、32cm×14cm×3c
12
大胶袋
PO
95000
50cm×(30+16)cm×5c
13
小胶袋
PO
160000
40cm×(21+11)cm×5c
备注:垃圾袋、拉伸膜均以PE原料制造(新料占20%,再生料占80%);胶袋、装雨伞用袋以100%纯新PO原料制造,压花,奶白色,按招标人提供样板的式样加印红色LOCO。
  2.交货地点:广州市流花路117号流花路展馆、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琶洲一、二期展馆及琶洲展馆配套设施展馆招标人指定仓库。招标人可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在上述交货地点之间做出适当调整。
  五、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2月 14 日----2008年2月 21 日 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时须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本公告第10项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另附单位简介一份。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六、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流花路117号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展会服务部317室。
  七、标的要求:详见附件二。
  八、预计采购金额:241万元。为琶洲一、二期展馆和流花路展馆的预计采购金额。
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也将作为招标人琶洲展馆配套设施展馆同类品种的采购价格。琶洲展馆配套设施展馆所需数量目前暂未明确,在其数量明确以后,届时将按本次中标价格由中标人供应。
  九、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十、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 资质证明文件: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胶袋生产厂家(本注册资金不接受投标申请人所属集团公司的注册资金)。
  1.2从2005年1月至今须具有至少一个类似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或以上、或05、06、07连续  三年每个年度具有类似合同金额累加达到50万元或以上的已完成的且使用正常的供货业绩(本业绩不接受投标申请人所属集团公司的业绩)。须有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使用证明,应包括项目名称、使用地点和规模、项目业主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等内容。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 投标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质量问题;
  6.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报名;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关联方关系企业同时报名和投标。
  十一、本项目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二、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为2008年度的胶袋系列供应价格,除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要件发生,合同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止,按实际需求分批供应,分批结算。
  十三、中标人不得擅自将标的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生产和供应。
  十四、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符合招标人资质及标的要求的均都可以报名申请参与投标。若满足资格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6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若满足资格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6名时,随机抽取6名成为正式投标人;若满足资格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正式投标人的随机抽取确定工作由本项目招标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7人负责,时间定于2008年2月22 日 10时30分。
  十五、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十六、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
  十七、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并同时填写附表,(一式    份,    份正本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八、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署名投诉。
  十九、本公告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http://www.cftc.or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本公告与其他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申请人自己生产、符合本公告附件二《标的要求》的大黑垃圾袋[规格:107cm×(70+30)cm×8c]、小黑垃圾袋[规格:54cm×(30+16)cm×3c]、大胶袋[规格:50cm×(30+16)cm×5c]各20个,以检验是否符合招标人的标的要求。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2008年2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