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及日常展览使用的针刺地毯项目招标公告

2008-02-14 10:56:23
原创
3059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现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流花路展馆第103、104届广交会、2008年度日常展览铺设使用的毡面或绒面结构的针刺地毯(下称“地毯”)实施自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交会及日常展览使用的针刺地毯项目
  二、招标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联系人:王先生、郑小姐    联系电话: 020-26081572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 020-26080515
  三、项目划分:共设4个包。分别为:
  1.A包:广交会琶洲一期展馆使用的地毯;
  2.B包:广交会琶洲二期展馆使用的地毯;
  3.C包:广交会流花路展馆及琶洲展馆配套设施展馆使用的地毯;
  4.D包:2008年度日常展览使用的地毯。
  四、报名要求:
  凡报名A、B、C包的必须对4个包都报名;D包可单独报名。
  五、投标及中标:
  1.凡投A、B、C包的必须对4个包都投标,A、B、C包的中标人可以兼中D包;
  2.A、B、C每个包确定1个中标人,且3个包的中标人为不同的投标人;
  3.D包确定3个中标人作为2008年度日常展览地毯的供应商。
  六、预计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及地点:
  1.ABC包:第103104届广交会使用的地毯
  1.1预计数量:总数量约78 万平方米,其中:
  1.1.1 A包:约36万平方米;
  1.1.2 B包:约32万平方米;
  1.1.3 C包:约10万平方米(流花路展馆预计数量,未含琶洲展馆配套设施展馆数量)。
  说明:琶洲展馆配套设施展馆需要量待定。琶洲展馆配套设施展馆需要量确定后,由C包的中标人以本次招标的中标价格供货。
  1.2规格:地毯克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不少于55025克/ m2、45025克/ m2,其中克重55025克/ m2以上的地毯使用量占95%或以上;幅宽2米、3米。
  1.3交货时间:分批交货。地毯的具体规格、数量、颜色由招标人于每届广交会使用前提前30天的时间通知中标人组织生产和交货。
  1.4交货地点:
  1.4.1 A包: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一期展馆;
  1.4.2 B包: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二期展馆;
  1.4.3 C包:广州市流花路117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流花路展馆、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配套设施展馆。
  1.5交货时须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卸货。
  1.6招标人可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在上述交货地点之间做出适当调整。
  2.D包:2008年度日常展览使用的地毯(只限使用于2008年度由招标人承揽的地毯采购、铺设服务的日常展览):
  2.1预计数量:约26.5万 m2
说明:实际交货数量根据中标人供应日常展览的场次及数量具体确定。供货办法:当招标人受日常展览主办方委托代为采购地毯时,招标人将从D包的中标人中选定一家或根据展览主办方要求通知3个中标人送样供展览主办方选定,被招标人选定或样板被展览主办方选中者为该日常展览的供货单位。
  2.2规格:地毯克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6种:不少于45025克/ m2、40025克/ m2、38025克/ m2、35025克/ m2、30025克/ m2、28025克/ m2 ;幅宽2米、3米。
  2.3交货时间:分批交货。地毯的具体规格、数量、颜色由招标人于使用前提前10天通知中标人组织生产和交货。
  2.4交货地点: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一期展馆、琶洲二期展馆及琶洲展馆配套设施展馆、广州市流花路117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流花路展馆。
  2.5交货时须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卸货。
  2.6上述6种规格的地毯(颜色:红黑、黑白灰、蓝黑、驼白、红、绿),中标人必须预留一定数量储存于仓库,以备招标人调用。
  七、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 2 月 14 日----2008年 2 月 21 日上午:9:30—11:30   下午:2:30—5: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及联系人:广州市流花路117号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展会服务部317室。
  九、标的要求:详见附件二。
  十、预计采购金额:
  1.ABC包(第103104届广交会):
  1.1.1 A包:约486万元;
  1.1.2 B包:约432万元;
  1.1.3 C包:约136万元。
  2.2008年度日常展览:
  2.1D包:约318万元。
  十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十二、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地毯生产厂家(本注册资金不接受投标申请人所属集团公司的注册资金),拥有自有的不少于两条的针刺地毯生产线;
  1.2从2005年1月至今须具有至少完成过一个质量优良、毯重450克/ m2或以上(A、B、C包业绩要求)或毯重280克/ m2或以上(D包业绩要求)的针刺地毯供货单项合同,且合同供货数量须在5万平方米或以上供货业绩(本业绩不接受投标申请人所属集团公司的业绩)。须有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取得该项目其他证明、业主使用证明(应包括项目名称、使用地点和规模、项目业主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等内容);
  1.3具有2005年以来的针刺地毯《国家地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一份)、省市级以上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或国家地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耐燃检测报告或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一份);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质量问题;
  6.本项目不接受贸易商报名;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关联方关系企业同时报名和投标。
  十三、本项目各包设置投标单价最高报价值。
  十四、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为2008年度的地毯供应价格,除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要件发生,合同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止,按实际需求分批供应,分批结算。
  十五、中标人不得擅自将标的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生产和供应。
  十六、本项目实行投标人资格预审办法: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6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6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七、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份, 份正本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八、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署名投诉。
  十九、本公告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http://www.cftc.or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本公告与其他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十、申请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申请人自己生产、符合本公告附件二《标的要求》第一、第二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地毯实物样板,招标人将对申请人提交地毯样板封存并送国家有关检验部门检测。样板须按以下要求提交:
  1.A、B、C、D包:毯重不低于55025克/ m2的,红黑、黑白灰两种颜色各3块;毯重不低于45025克/ m2的,红黑、黑白灰两种颜色各3块;毯重不低于30025克/ m2的,红黑、黑白灰、蓝黑三种颜色各3块,所有样板规格均为长1000mm×宽1000mm。另提供申请人现有量产的全部地毯色板小样4份;
  2.D包:毯重不低于30025克/ m2的,红黑、黑白灰、蓝黑三种颜色各3块,所有样板规格均为长1000mm×宽1000mm。另提供申请人现有量产的全部地毯色板小样4份。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2008年 2月 14 日